管仲(?~前645),春秋时齐国政治家。名夷吾,字仲,亦称管敬仲。据说他早年经营商业,后从事政治活动。在齐国公子小白(即齐桓公)与公子纠争夺君位的斗争中,管仲曾支持公子纠。小白取得君位后,不计前嫌,重用管仲,管仲亦辅佐齐桓公,施行改革。在政治上,他推行国、野分治的参国伍鄙之制,即由君主、二世卿分管齐国,并在国中设立各级军事组织,规定士、农、工、商各行其业;在经济上,实行租税改革,对井田“相地而衰征”(见先秦租税),并采取了若干有利于农业、手工业发展的政策。
在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得到稳定和改善的基础上,管仲积极促使齐桓公采取尊王攘夷、争取与国的方针,以建立霸权。所谓“攘夷”,是对侵占华夏地区的戎、狄进行抵御。前649年,扬拒泉皋之戎入侵王室地区。此后二年,以齐为首的诸侯国派兵戍守王都。前644年,山戎伐燕,齐军救燕。前661年狄人攻邢(今河北邢台境内),次年灭卫(今河南淇县)。其后二年,以齐为首的诸侯国恢复卫国,另建卫都于楚丘(今河南滑县东)。所谓“尊王”,即尊崇周王的权力。前655年,齐军与诸侯军伐楚,迫使楚国向王室贡送蚕丝(一说为包茅)。在葵丘之会的盟辞中,有诛不孝、无得更易太子、不允许以妾为嫡妻、不得私自分封国邑等条文,目的皆在于维护周天子下的宗法制度。所谓争取与国,是运用军事、经济手段来取得中小诸侯国的支持。谭(今山东济南东)、遂(今山东肥城西南)等国曾藐视齐国,被齐灭掉。服从者来朝聘,齐取厚报。前651年,由齐国召集葵丘之会,确定诸侯国间不得筑堤防雍水来危害邻国,不得有意不卖给邻国粮食。通过这次盟会,齐桓公遂成为中原的霸主。
管仲的法律思想在经济上、政治上都带有适应新兴封建势力要求的倾向,因此战国时期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法家奉他为先驱。现存《管子》一书虽然主要是战国中期齐国法家托名管仲写的,但有些思想和管仲确有一定联系。
史记卷六十二 管晏列传第二
管仲夷吾者,颍上人也。少时常与鲍叔牙游,鲍叔知其贤。管仲贫困,常欺鲍叔,鲍叔终善遇之,不以为言。已而鲍叔事齐公子小白,管仲事公子纠。及小白立为桓公,公子纠死,管仲囚焉。鲍叔遂进管仲。管仲既用,任政於齐,齐桓公以霸,九合诸侯,一匡天下,管仲之谋也。
管仲曰:“吾始困时,尝与鲍叔贾,分财利多自与,鲍叔不以我为贪,知我贫也。吾尝为鲍叔谋事而更穷困,鲍叔不以我为愚,知时有利不利也。吾尝三仕三见逐於君,鲍叔不以我为不肖,知我不遭时也。吾尝三战三走,鲍叔不以我怯,知我有老母也。公子纠败,召忽死之,吾幽囚受辱,鲍叔不以我为无耻,知我不羞小节而耻功名不显于天下也。生我者父母,知我者鲍子也。”
鲍叔既进管仲,以身下之。子孙世禄於齐,有封邑者十馀世,常为名大夫。天下不多管仲之贤而多鲍叔能知人也。
管仲既任政相齐,以区区之齐在海滨,通货积财,富国彊兵,与俗同好恶。故其称曰:“仓廪实而知礼节,衣食足而知荣辱,上服度则六亲固。四维不张,国乃灭亡。下令如流水之原,令顺民心。”故论卑而易行。俗之所欲,因而予之;俗之所否,因而去之。
其为政也,善因祸而为福,转败而为功。贵轻重,慎权衡。桓公实怒少姬,南袭蔡,管仲因而伐楚,责包茅不入贡於周室。桓公实北征山戎,而管仲因而令燕修召公之政。於柯之会,桓公欲背曹沫之约,管仲因而信之,诸侯由是归齐。故曰:“知与之为取,政之宝也。”
管仲富拟於公室,有三归、反坫,齐人不以为侈。管仲卒,齐国遵其政,常彊於诸侯。後百馀年而有晏子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