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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栾巴(?~168),东汉魏郡内黄(今河南内黄西北)人,一说蜀郡(治今四川成都)人,字叔元。顺帝时,为郎中。后迁桂阳太守,在郡兴立学校,并课令吏员习读,再迁豫章太守、沛相。灵帝即位,任议郎。党锢之祸起,上书为陈蕃、窦武辨冤,下狱自杀。

栾巴 发布时间:2008/10/18

时代:东汉
职业:大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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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汉书卷五十七 杜栾刘李刘谢列传第四十七

  栾巴字叔元,魏郡内黄人也。好道。顺帝世,以宦者给事掖庭,补黄门令,非其好也。性质直,学览经典,虽在中官,不与诸常侍交接。后阳气通暢,白上乞退,擢拜郎中,四迁桂杨太守。以郡处南垂,不闲典训,为吏人定婚姻丧纪之礼,兴立学校,以奖进之。虽干吏卑末,皆课令习读,程试殿最,随能升授。政事明察。视事七年,以病乞骸骨。
  荆州刺史李固荐巴治迹,征拜议郎,守光禄大夫,与杜乔、周举等八人徇行州郡。
  巴使徐州还,再迁豫章太守。郡土多山川鬼怪,小人常破赀产以祈祷。巴素有道术,能役鬼神,乃悉毁坏房祀,剪理奸巫,于是妖异自消。百姓始颇为惧,终皆安之。迁沛相。所在有绩,征拜尚书。会帝崩,营起宪陵。陵左右或有小人坟冢,主者欲有所侵毁,巴连上书苦谏。时梁太后临朝,诏诘巴曰:“大行皇帝晏驾有日,卜择陵园,务从省约,茔域所极,裁二十顷,而巴虚言主者坏人冢墓。事既非实,寝不报下,巴犹固遂其愚,复上诽谤。苟肆狂瞽,益不可长。”巴坐下狱,抵罪,禁锢还家。
  二十余年,灵帝即位,大将军窦武、太傅陈蕃辅政,征拜议郎。蕃、武被诛,巴以其党,复谪为永昌太守。以功自劾,辞病不行,上书极谏,理陈、窦之冤。帝怒,下诏切责,收付廷尉。巴自杀。子贺,官至云中太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