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章,字第公,河内怀(今河南武陟)人。出身官宦世家。初从光武帝征伐,为阳平(郡名,今莘县、冠县一带为其辖区)令,清河大姓赵纲于县界筑城圩、缮甲兵为乱,章设筵延赵至,席间,手剑斩之,全境安顿。后迁千乘太守、侍御史、琅邪太守等职。以度田不实免官。
后汉书卷七十七 酷吏列传第六十七
李章字第公,河内怀人也。五世二千石。章习《严氏春秋》,经明教授,历州郡吏。光武为大司马,平定河北,召章置江曹属,数从征伐。
光武即位,拜阳平令。时赵、魏豪右往往屯聚,清河大姓赵纲遂于县界起坞壁,缮甲兵,为在所害。章到,乃设飨会,而延谒纲。纲带文剑,被羽衣,从士百余人来到。章与对宴饮,有顷,手剑斩纲,伏兵亦悉杀其从者,因驰诣坞壁,掩击破之,吏人遂安。
迁千乘太守,坐诛斩盗贼过滥,征下狱免。岁中拜侍御史,出为琅邪太守。时北海安丘大姓夏长思等反,遂囚太守处兴,而据营陵城。章闻,即发兵千人,驰往击之。掾史止章曰:“二千石行不得出界,兵不得擅发。”章按剑怒曰:“逆虏无状,囚劫郡守,此何可忍!若坐讨贼而死,吾不恨也。”遂引兵安丘城下,募勇敢烧城门,与长思战,斩之,获三百余级,得牛马五百余头而还。兴归郡,以状上帝,悉以所得班劳吏士。后坐度人田不实征,以章有功,但司冠论。月余免刑,归。复征,会病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