樊晔,东汉南阳新野(今属河南)人,字仲华。光武微时,以事拘于新野,他曾馈以食品。光武称帝后,历任侍御史、河东都尉、扬州牧。后因犯法获罪,降职为轵县长。隗嚣灭后,复被起用为天水太守。为政严猛,好申、韩法。相传他在断狱时如大笑,犯人必被处死,如忿怒,犯人或有获释之望。
后汉书卷七十七 酷吏列传第六十七
樊晔字仲华,南阳新野人也。与光武少游旧。建武初,征为侍御史,迁河东都尉,引见云台。初,光武微时,尝以事拘于新野,晔为市吏,餽饵一笥,帝德之不忘,仍赐晔御食,及乘舆服物。因戏之曰:“一笥饵得都尉,何如?”晔顿首辞谢。及至郡,诛讨大姓马適匡等。盗贼清,吏人畏之。数年,迁杨州牧,教民耕田种树理家之术。视事十余年,坐法左转积长。
隗嚣灭后,陇右不安,乃拜晔为天水太守。政严猛,好申、韩法、善恶立断。人有犯其禁者,率不生出狱,吏人及羌胡畏之。道不拾遗。行旅至夜,聚衣装道傍,曰“以付樊公”。凉州为之歌曰:“游子常苦贫,力子天所富。宁见乳虎穴,不入冀府寺。大笑期必死,忿怒或见置。嗟我樊府君,安可再遭值!”视事十四年,卒官。
永平中,显宗追思晔在天水时政能,以为后人莫之及,诏赐家钱百万。子融,有俊才,好黄、老,不肯为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