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蒜(?~149),东汉清河王刘延平子。建康元年(144)延平死,刘蒜嗣位为王。蒜为人严肃郑重,举止有度,朝臣归心,质帝刘缵卒,公卿欲立为帝,因中常侍曹腾与大将军梁冀从中作梗,未成,而立刘志,为桓帝。建和元年(147),甘陵人刘文与南郡刘鲔反,杀清河相谢嵩,欲立刘蒜为天子,事败伏诛,刘蒜贬爵为尉氏侯,徙桂阳,自杀。无后,国除。
后汉书卷五十五 章帝八王列传第四十五
延平立三十五年薨,子蒜嗣。冲帝崩,征蒜诣京师,将议为嗣。会大将军梁冀与梁太后立质帝,罢归国。
蒜为人严重,动止有度,朝臣太尉李固等莫不归心焉。初,中常侍曹腾谒蒜,蒜不为礼,宦者由此恶之。及帝崩,公卿皆正议立蒜,而曹腾说梁冀不听,遂立桓帝。语在《李固传》。蒜由此得罪。
建和元年,甘陵人刘文与南郡妖贼刘鲔交通,讹言清河王当统天下,欲共立蒜。事发觉,文等遂劫清河相谢暠,将至王宫司马门,曰:“当立王为天子,暠为公。”暠不听,骂之,文因刺杀暠。于是捕文、鲔诛之。有司因劾奏蒜,坐贬爵为尉氏侯,徙桂阳,自杀。立三年,国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