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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傅隆(369~451),字伯祚,北地灵州(今陕西耀县)人。傅亮族兄。出身贫寒,不喜交游,年四十始为建威参军。宋文帝时为司徒左长史,参与修订律令。出补义兴太守,以能干著称,累迁至太常。好学,后致仕在家,手不释卷,博览多通,尤精于《三礼》。元嘉二十八年卒,年八十三。

傅隆 发布时间:2011/9/13

时代:南朝·宋
职业:大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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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史卷十五 列传第五

  隆,字伯祚,亮族兄也。曾祖晞,司徒属。父、祖并早卒。隆少孤贫,有学行。义熙初,年四十,为孟昶建威参军,累迁尚书左丞。以族弟亮为仆射,緦服不得相临,徙太子率更令。元嘉初,为御史中丞,甚得司直之体,转司徒左长史。
  会稽剡县人黄初妻赵持,杀息载妻王,遇赦。王有父母及男称女叶,依法徙赵二千里外。隆议曰:“礼律之兴,本之自然。求之情理,非从天堕,非从地出。父子至亲,分形同气,称之于载,即载之于赵。虽言三世,为体犹一。称虽创巨痛深,固无仇祖之义。向使石厚之子,日磾之孙,砥锋挺锷,不与二祖同戴天日,则石碏、秺侯何得流名百代?旧令言杀人父母,徙之二千里外,不施父子孙祖明矣。赵当避王期功千里外耳。令亦云:凡流徙者,同籍亲近欲相随者听之。
  此又大通情体,因亲以教爱也。赵既流移,载为人子,何得不从?载从而称不行,岂名教所许?如此,称、赵竟不可分。赵虽内愧终身,称深痛没齿,孙祖之义,自不得以永绝,事理然也。”从之。出为义兴太守,有能名。拜左户尚书,坐正直受节假,对人未至委出,白衣领职。寻转太常,文帝以新撰《礼论》付隆,使更下意。隆表上五十二事。后致仕,拜光禄大夫,归老于家。手不释卷,博学多通,特精《三礼》。年八十三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