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秀之(397~464),字道宝,东莞莒县(今属山东)人。司徒刘穆之从兄子。初为驸马都尉,历无锡、阳羡、乌程、建康令,并有政绩。为襄阳令时,修复六门堰,灌溉良田数千顷。迁广平太守,梁、南秦二州刺史。为官清约,以身率下。刘劭弑宋文帝,他起兵讨逆,事平迁益州刺史。荆州刺史刘义宣反,他复遣兵攻江陵,以功封康乐县侯。后迁为丹阳尹、雍州刺史,大明八年卒,追赠司空,谥忠成公。
南史卷十五 列传第五
秀之,字道宝,穆之从父兄子也。祖爽,山阴令。父仲道,余姚令。秀之少孤贫。十岁时与诸儿戏前渚,忽有大蛇来,势甚猛,莫不颠沛惊呼,秀之独不动,众并异之。东海何承天雅相知器,以女妻之。兄钦之为朱龄石右军参军,随龄石败没。秀之哀戚不欢宴者十年。
宋景平二年,除驸马都尉。元嘉中,再为建康令,政绩有声。孝武镇襄阳,以为抚军录事参军、襄阳令。襄阳有六门堰,良田数千顷,堰久决坏,公私废业。
孝武遣秀之修复,雍部由是大丰。后除西戎校尉、梁、南秦二州刺史,加都督。
汉川饥馑,秀之躬自俭约。先是汉川悉以绢为货,秀之限令用钱,百姓利之。
二十七年,大举北侵,遣辅国将军杨文德、巴西梓潼二郡太守刘弘宗受秀之节度,震荡汧陇。元凶弑逆,秀之即日起兵,求赴襄阳,司空南谯王义宣不许。
事宁,迁益州刺史,折留奉禄二百八十万付梁州镇库,此外萧然。梁、益丰富,前后刺史莫不大营聚畜,多者致万金。所携宾僚并都下贫子,出为郡县,皆以苟得自资。秀之为政整肃,远近悦焉。南谯王义宣据荆州为逆,遣征兵于秀之,秀之斩其使。以起义功,封康乐县侯,徙丹阳尹。先是秀之从叔穆之为丹阳,与子弟听事上宴,听事柱有一穿,穆之谓子弟及秀之,汝等试以栗遥掷柱,入穿者后必得此郡。唯秀之独入焉,其言遂验。
时赊买百姓物不还钱,秀之以为非宜,陈之甚切。虽纳其言,竟不用。迁尚书右仆射。时定制令,隶人杀长吏科,议者谓会赦宜以徙论。秀之以为“律文虽不显人杀官长之旨,若遇赦但止徙论,便与悠悠杀人曾无一异。人敬官长比之父母,行害之身虽遇赦,谓宜长付尚方,穷其天命,家口补兵”。从之。后为宁蛮校尉、雍州刺史,加都督。将征为左仆射,会卒。赠司空,谥忠成公。秀之野率无风采,而心力坚正。上以其莅官清洁,家无余财,赐钱二十万,布三百疋。传封至孙,齐受禅,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