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宏(434~458),宋文帝第七子。元嘉二十一年(444),封建平王。次年,为中护军,后出为江州刺史,复入为中书令。刘劭弑立,以之为丹阳尹。刘骏等兴兵入讨,宏密与通款。劭平,孝武帝任为尚书右仆射。为人谦恭周慎,礼贤接士,为孝武帝所倚信。复转为尚书令。大明二年(458),多病而卒,年仅二十五岁。
父-刘义隆
兄-刘劭
兄-刘浚
兄-刘骏
兄-刘铄
兄-刘诞
弟-刘袆
弟-刘昶
弟-刘浑
弟-刘彧
弟-刘休仁
弟-刘休佑
弟-刘休茂
弟-刘休范
弟-刘休若
子-刘景素
典故南史卷十四 列传第四
建平宣简王宏,字休度,文帝第七子也。早丧母。元嘉二十一年,年十一,封建平王。宏少而闲素,笃好文籍,文帝宠爱殊常,为立第于鸡笼山,尽山水之美。建平国职高他国一阶,历位中护军,中书令。元凶弑立,孝武入讨,劭录宏殿内,自拔莫由。孝武先尝以一手板与宏,宏遣左右亲信周法道赍手板诣孝武。
事平,以为尚书左仆射,使迎太后。还加中军将军、中书监。为人谦俭周慎,礼贤接士,明达政事,上甚信仗之。转尚书令。宏少多病,求解尚书令。本号开府仪同三司,未拜薨。追赠司徒。上痛悼甚至,每朔望出临灵,自为墓志铭并诔。
五年,益诸弟国各千户,薨者不在其例,唯宏追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