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羡之(364~426),南朝宋大臣。字宗文,东海郯(今山东郯城)人。东晋安帝时,任鹰扬将军、琅邪内史。义熙十二年(416),刘裕北伐,转太尉左司马,留守建康。宋立,进号镇军将军,加散骑常侍,后迁尚书令、扬州刺史,进位司空、录尚书事。永初三年(422),武帝卒,与傅亮、谢晦、檀道济等同被顾命,辅立少帝。后与傅亮废杀少帝,迎立文帝,迁司徒,改封南平郡公。元嘉三年(426),文帝以杀少帝事问罪,被迫自杀。
南史卷十五 列传第五
徐羡之,字宗文,东海郯人也。祖宁,尚书吏部郎。父祚之,上虞令。羡之为桓修抚军中兵参军,与宋武帝同府,深相亲结。武帝北伐,稍迁太尉左司马,掌留任,副贰刘穆之。帝议北伐,朝士多谏,唯羡之默然。或问何独不言,羡之曰:“今二方已平,拓地万里,唯有小羌未定。公寝食不安,何可轻豫其议?”穆之卒,帝欲用王弘代之。谢晦曰:“休元轻易,不若徐羡之。”乃以羡之为丹阳尹,总知留任,甲仗二十人出入,加尚书仆射。
义熙十四年,军人朱兴妻周生子道扶,年三岁,先得痫病。周因其病,发掘地生埋之,为道扶姑双女所告,周弃市。羡之议曰:“自然之爱,豺狼犹仁,周之凶忍,宜加显戮。臣以为法律之外,尚弘通理,母之即刑,由子明法。为子之道,焉有自容之地?愚谓可特申之遐裔。”从之。
及武帝即位,封南昌县公,位司空、录尚书事、扬州刺史。羡之起自布衣,又无术学,直以局度,一旦居廊庙,朝野推服,咸谓有宰臣之望。沉密寡言,不以忧喜见色。颇工弈棋,观戏常若未解,当世倍以此推之。傅亮、蔡郭尝言徐公晓万事,安异同。尝与傅亮、谢晦宴聚。亮、晦才学辩博,羡之风度详整,时然后言。郑鲜之叹曰:“观徐、傅言论,不复学问为长。”武帝不豫,加班剑三十人。宫车晏驾,与中书令傅亮、领军将军谢晦、镇北将军檀道济同被顾命。少帝诏羡之、亮率众宫内月一决狱。
帝后失德,羡之等将谋废立,而庐陵王义真多过,不任四海。乃先废义真,然后废帝。时谢晦为领军,以府舍内屋败应修理,悉移家人出宅,聚将士于府内。
檀道济以先朝旧将,威服殿省,且有兵众,召入朝告之谋。既废帝,侍中程道惠劝立皇子义恭,羡之不许。及文帝即位,改封南平郡公,固让加封。有司奏车驾依旧临华林园听讼,诏如先二公权讯。元嘉二年,羡之与傅亮归政,三奏乃见许。
羡之仍逊位,退还私第。兄子佩之及程道惠、吴兴太守王韶之等,并谓非宜,敦劝甚苦。复奉诏摄任。
三年正月,帝以羡之、亮、晦旬月间再肆丑毒,下诏暴其罪,诛之。尔日,诏召羡之至西门外,时谢晦弟爵为黄门郎正直,报亮云:“殿中有异处分。”帝驰报羡之,羡之乘内人问讯车出郭,步走至新林,入陶灶中自缢而死,年六十三。羡之初不应召,上遣领军到彦之、右卫将军王华追讨。及死,野人以告,载尸付廷尉。
初,羡之年少时,尝有一人来谓曰:“我是汝祖。”羡之拜。此人曰:“汝有贵相而有大厄,宜以钱二十八文埋宅四角,可以免灾。过此可位极人臣。”后羡之随亲之县,住在县内。尝暂出,而贼自后破县,县内人无免者,鸡犬亦尽,唯羡之在外获全。又随从兄履之为临海乐安县,尝行经山中,见黑龙长丈余,头有角,前两足皆具,无后足,曳尾而行。及拜司空,守关将入,彗星辰见危南。
又当拜时,双鹤集太极殿东鸱尾鸣唤,竟以凶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