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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何承天(370~447),南朝宋无神论思想家、天文学家。东海郯(今山东郯城北)人。经史百家,无不通览。晋安帝隆安四年(400)任南蛮参军,后被刘裕用为太尉行参军。义熙十一年(415)任钱塘令。刘裕又召他为尚书祠部郎,与傅亮共撰朝仪。永初末,补南台治书侍御史。其后历官衡阳内史、御史中丞等,世称何衡阳。他运用素朴的唯物论观点多次批判“神不灭”和因果报应的佛学理论。认为“生必有死,形毙神散,犹春荣秋落,四时代换”。亦精于天文历算,曾考定“元嘉历”,订正旧历所定的冬至时刻和冬至时日所在位置。兼善弹筝,通音律,发明一种接近十二平均律的新乐律。元嘉十六年(439)任著作佐郎,奉命修《宋书》,迄于卒年未成。著有《报应问》、《达性论》等。

何承天 发布时间:2011/10/27

时代:南朝·宋
职业:大臣 天文学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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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史卷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三

  何承天,东海郯人也。五岁丧父。母徐广姊也,聪明博学,故承天幼渐训义。
  宋武起义初,抚军将军刘毅镇姑孰,板为行参军。毅尝出行,而鄢陵县吏陈满射鸟,箭误中直帅,虽不伤人,处法弃市。承天议曰:“狱贵情断,疑则从轻。昔有惊汉文帝乘舆马者,张释之劾以犯跸,罪止罚金。何者?明其无心于惊马也。
  故不以乘舆之重,加于异制。今满意在射鸟,非有心于中人。案律过误伤人三岁刑,况不伤乎?征罚可也。”宋台建,为尚书祠部郎,与傅亮共撰朝仪。谢晦镇江陵,请为南蛮长史。晦进号卫将军,转谘议参军,领记室。
  元嘉三年,晦将见讨,问计于承天,曰:“大小既殊,逆顺又异,境外求全,上计也。以腹心领兵戍义阳,将军率众于夏口一战。若败,即趋义阳,以出北境,此其次也。”晦良久曰:“荆楚用武之国,且当决战,走不晚也。”及晦下,承天留府不从。到彦之至马头,承天自诣归罪,见宥。后兼尚书左丞。
  吴兴余杭人薄道举为劫,制同籍期亲补兵。道举从弟代公、道生等并为劫大功亲,非应在补谪之例。法以代公等母存为期亲,则子宜随母补兵。承天议曰:“寻劫制,同籍期亲补兵,大功则不在例。妇人三从,既嫁从夫,夫死从子。今道举为劫,若其叔父尚存,制应补谪,妻子营居,固其宜也。但为劫之时,叔父已殁,代公、道生并是从弟,大功之亲,不合补谪。今若以叔母为期亲,令代公随母补兵,既乖大功不谪之制,又失妇人三从之道。由于主者守期亲之文,不辨男女之异。谓代公等母子并宜见原。”承天为性刚愎,不能屈意朝右,颇以所长侮同列,不为仆射殷景仁所平。出为衡阳内史。昔在西方与士人多不协,在郡又不公清,为州司所纠,被收系狱,会赦免。
  十六年,除著作佐郎,撰国史。承天年已老,而诸佐郎并名家年少。颍川荀伯子嘲之,常呼为奶母。承天曰:“卿当云凤凰将九子,奶母何言邪?”寻转太子率更令,著作如故。时丹阳溧阳丁况等久丧而不葬,承天议曰:“《礼》云‘还葬’,当谓荒俭一时,故许其称财而不求备。丁况三家数十年中葬辄无棺榇,实由浅情薄恩、同于禽兽者耳。窃以丁宝等同伍积年,未尝劝之以义,绳之以法。
  十六年冬,既无新科,又未申明旧制,有何严切,欻然相纠。或由邻曲分争,以兴此言。如闻在东诸处,比例既多,江西、淮北尤为不少。若但谪此三人,殆无所肃,开其一端,则互相恐动。臣愚为况等三家,且可勿问,因此附定制旨:若人葬不如法,同伍当即纠言。三年除服之后,不得追相告引。”十九年,立国子学,以本官领国子博士。皇太子讲《孝经》,承天与中庶子颜延之同为执经。顷之,迁御史中丞。时魏军南伐,文帝访群臣捍御之略。承天上《安边论》,凡陈四事:其一,移远就近,以实内地;其二,浚复城隍,以增阻防;其三,纂偶车牛,以饰戎械;其四,计丁课仗,勿使有阙,文多不载。
  承天素好弈棋,颇用废事。又善弹筝。文帝赐以局子及银装筝。承天奉表陈谢,上答曰:“局子之赐,何必非张武之金邪。”承天博见古今,为一时所重。
  张永尝开玄武湖遇古冢,冢上得一铜斗,有柄。文帝以访朝士。承天曰:“此亡新威斗。王莽三公亡,皆赐之。一在冢外,一在冢内。时三台居江左者,唯甄邯为大司徒,必邯之墓。”俄而永又启冢内更得一斗,复有一石铭“大司徒甄邯之墓”。时帝每有疑议,必先访之,信命相望于道。承天性褊促,尝对主者厉声曰:“天何言哉,四年行焉,百物生焉。”文帝知之,应遣先戒曰:“善候何颜色,如其不悦,无须多陈。”二十四年,承天迁廷尉,未拜,上欲以为吏部郎,已受密旨,承天宣漏之,坐免官。卒于家,年七十八。
  先是《礼论》有八百卷,承天删减并合,以类相从,凡为三百卷,并《前传》、《杂语》、所《纂文》及文集,并传于世。又改定《元嘉历》,改漏刻用二十五箭,皆从之。曾孙逊。